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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补牙记

 
前日晚上,在啃了一根粘玉米后,我的那颗门牙光荣地下岗了。
 
后来我回想了一下,它离开我的原因,大概两个月前我在阳台上晾衣服曾经摔倒,嘴巴碰到了放在阳台的茶几上,当时我以为毁容啦,后来照镜子只是嘴唇和牙龈出血,不过现在想想,肯定是那时候就跟我的门牙埋下来了伏笔,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我正值风化时代,门牙不可能提前退休。
 
当我啃玉米的时候,我听到牙齿断裂的声音。我本身对自己的身体发肤不怎么感冒,大概因为自己算不上美女吧,所以但凡有点磕碰也就不在意了。所以我也没怎么当回事,洗澡的时候甚至连镜子都没照,结果出事了。
 
第二天,我照常来上班,对着前台姐姐微笑,我看见梁姐惊讶的表情,继而其他的同事把我当成国宝熊猫一样围观,设计找来一面小镜子,我看到镜子里自己的门牙缺了好大一块,天哪,我就缺着这么一块门牙在地铁上裂着嘴巴一路,羞死人了。
 
我这人是个急性子,正好哪天领导们都不在,我三下两除二地打了牙医电话约好就过去了。
 
补牙的过程大致上还算顺利,只是中间牙医拿着类似电钻的工具在我的牙齿上打洞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了,英俊的男牙医温柔地告诉我不要怕,如果疼可以给我打一针麻醉剂,我注视着有着温柔目光的英俊男牙医点头,后来我牙没疼倒是打麻药的针眼搞的我有点不耐烦,证明我中了“美人计”了,因为麻醉剂是另收钱的。
 
整个过程进行了大概两个小时,完工后牙医给我一面小镜子让我看一下结果,我与镜子大概只有一毫米的距离,然后对牙医说,我看到一条缝。牙医仍然温和地告诉我,我们只保证您正常的人际交往距离一米肯定是看不出来的。我想想也是一毫米跟一米差着千倍哪。回头问牙医,“今晚上我能吃排骨吗?”牙医愣了愣,大概没听到过这样的问题,然后回答我没问题。没问题就好。
 
交钱的时候我可是心疼了,一棵牙290大元,我得少吃多少根排骨啊。
 
今后,我一定好好爱护自己的牙齿,这都是银子啊。
2006/12/27

两个大龄女青年与一只俄罗斯小蓝猫的故事

 
 
我跟爱彬两个大龄女青年二人世界的日子没过多久,一个第三者就出现了。他是一只俄罗斯蓝猫,我对这些宠物之类的没感冒过,而且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打小怕猫而且不吃鱼,自己美其名曰前世是一条美人鱼,所以这辈子见猫就怕而且怎么能吃自己的同类。
 
自从这只小家伙来到我跟爱彬之间,我们两的备份也差了开来,本来是亲密无间的姐妹关系,可是有时候我早到家被小蓝缠的没者,这时听到开门声我就对小蓝说,“快去开门,你妈来了”。而爱彬进门见了小蓝对我说,“小蓝又闹你姐啦。”瞧,我的辈分一下子差了一截,唉。
 
 
小蓝的形状很奇怪,颜色白天上上去是深蓝色,晚上日光灯下是黑色,灯光昏暗点又呈现灰色,卧倒的时候从后面看像只放大了的老鼠,玩线团的灵敏劲又像个猴子,刚来的时候神情像个兔子,而性情黏人的劲爱彬说像只狗。而刚来那会我两对他的称谓也五花八门的,爱彬叫他“咪咪、小蓝。”我叫他“小三”,这本来就是按照我两一次拍下去的,谁知道后来爱彬成了他妈,我成了他姐。
 
可怜的小蓝被我们叫的晕头转向,最后任凭叫啥也不答应了,反正自打你一进门就黏人的很,追着你的脚脖子打转,刚才还挠坏了一个键。被我一把拎起弄了个抛物线自由落体,可现在这家伙仍然死不悔改的爬过来,我于是在这上面敲字的时候恶狠狠地瞪着他。
 
小蓝也有可爱的时候,喜欢赖在床上,爱彬不在就上我的床,刚四个月他就显现出了小色狼的模样。总是喜欢爬在我们的胸口,倘若我们嘴巴稍加蠕动他更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你,看的你有点甚的荒,直到你也给他点粮食。这家伙还喜欢钻女孩子被窝,为这事我没少揍他,可他屡教不改,或者屡改屡范,没辙。
 
现在倒是安静会了,因为正爬在我怀里盯着屏幕看呢,真庆幸猫与人类不通用一种语言,要不这家伙直到我在网上损他今天晚上肯定又挠我门了。
 
不过,小蓝的到来无疑给我跟爱彬的生活增添了小乐趣,没事把他当成出气筒也不错。真不愿意叫他小蓝,一男子汉叫什么小蓝啊,小三听着多痞啊,现在不正流行痞吗/再说老实巴交地怎么找媳妇儿啊,明天得跟爱彬商量下,还是叫小三吧。
2006/12/25

疑似“光光”的平安夜

 

说实话,虽然网络上鱼目混杂,常有惊人之举出现,不过我还是挺喜欢一些网络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某些网络语言读起来更贴切形象化,比如说“光光”的由来。在现实生活中有“光棍”特指没有婚配的男性,似乎有点贬义的意思,倘若在前面加上个老字,那就更让人觉得拥有这样的一个头衔,真是堵心了,而没有婚配的女性却没有诸如此类的称谓,于是颇具匠心的某位网友终于在某一年的光棍节提出了“光光”这个词汇填补了这项空白,进而又有了“脱光”(特指找到男女朋友的人)“复光”(特指找着男女朋友后又单崩的)。

 

我其实不算“光光”。

我有牵挂之人,且在远远乡。所以只好在“光光”之前加一个疑似。今天要讲的是这位疑似“光光”的平安夜。

 

中国人崇洋的本事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打清朝就开始的,这么些年形式变了多种,本质是丝毫没什么变化,这不咱中国的本土传统节日“冬至”还是第二天跟某位朋友闲聊才想起的,而圣诞节我们可是打十一月份就开始惦记着了,不过我想这些主大概是惦记着圣诞礼物呢吧。

 

我这个百无聊赖的疑似“光光”平平淡淡地过完了24号白天,早晨9点半起床,赖在床上看了会书,跟那个上个月刚进门尚未命名的深蓝色小猫脉脉对视了会还是起床了。坐在沙发上琢磨着中午上哪吃点啥的问题时,一个朋友的电话适时地打了进来。

 

这朋友挺优秀的,要是以前打在我眼里小于等于25岁的男孩子就是小破孩,可这小破孩挺能折腾,好像初衷没怎么毕业就出来混了,最后混到首都,混得了两套超过一百六十平的大房子还有一部看上去挺象那么回事的车子。前段时间找了女朋友,据说比他更能折腾,倒是人与群分。

 

他最近准备辞职创业进军餐饮业,说我好歹也是在媒体混的,认识的人多点让我帮忙留意下铺面,我正好看到我们以前经常吃工作午餐的地好像停业两个多月,就跟他说了,没想到这哥们大圣诞节的拉我要跟他去看铺面。首都的路一两个月没见依然照堵不误,我们开了一个半小时才开到地点,结果是人家三天后营业,下手还是晚了点。

 

我特不好意思,整天跟它眼前过愣不知道人家三天后开业大老远巴巴带人家过来看铺面。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请这哥们吃顿午饭,顺带让他积累下经验,不是说开饭馆的都是吃出来的么。

 

吃了顿午饭再开车回去。靠,回去的路比来时还堵。

折腾到将近五点我才到家,这哥们有点不好意思说晚上去K歌,我说你还是陪你女朋友去吧。回到家躺床上想睡,不困,于是找出平常看上一两分钟就能入睡的书象模像样地看书,故意眼睛眯缝着想象自己正在睡眠状态。整整看了半个小时,仍然毫无睡意,反而看出这书情节还挺有那么点意思。

 

这时电话又及时地响了。

是亲密姐妹彬打过来的,热烈邀请我与她和她的准老公一起共度平安夜。打从南边回来暂住在她这,我没少当他们的电灯泡,这大平安夜的说啥也不能去了,这不是灯泡问题该上升到太阳的温度了。我态度非常肯定明确地拒绝了。不料姐夫打过电话来盛情邀请,我只好口头答应了,回头给爱彬回了一短信说自己已经吃过了,正躺床上打饱嗝呢,短信发出去没超过一秒钟爱彬又打过电话来了,她这回没说让我过去的话,只是说“我想喝酒了。”我还能说什么呀,穿起衣服出门了。

 

巴士司机很给面子,车子开得跟生死时速里那个速度差不多,竟然20分钟就到了北四环的汉拿山。

 

我想估计韩剧这几年在国内有星火燎原之势,这烤肉店平日里都人声鼎沸的,更何况这大平安夜的,上电梯进门,门口乌洋洋站着坐着等号的人,还好我到的时候爱彬她两已经等到座位,大批肉类蔬菜还有我喜欢的韩国清酒都正等着我呢。

 

说实话,这么些年,我跟爱彬感情没啥说的了,也没什么可矫情的,这几年我谈恋爱谈得自己筋疲力尽的,每次爱彬在我身边让我觉得这世上挺温暖的,有些事过去也就过去了。要是在平常这肉麻的话没法说出来,所以今天我存心是想让自己喝高的,喝高了有些话就容易说了。

 

大概是准姐夫小吴准备要第四瓶的时候,我觉得有点晕了,但是我知道自己很清醒,我们三个人其实是各有心事的,杯中酒为了自己为了敬酒的人一杯杯就下去了。我知道爱彬跟小吴都比我喝高了,小吴已经开始不叫我美女叫妹妹了,爱彬没哭,我哭了,我哭不是成心的,我确实挺感动的,你说一女的跟自己未婚夫过平安夜而且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平安夜这女的还带了另外一女的,结果这男的拿着酒杯对她女人带过来的女的说,“我嫉妒你啊。”

 

可能这就是所谓社会上残留的那点真情吧,所以爱彬指示小吴要第四瓶的时候,我没制止,喝吧,爱彬说我好久没喝酒了。没喝完第四瓶,小吴去了洗手间,我估计他吐了,脚步有点转弯不过还能维持正常的线路,我扶着爱彬去洗手间,她吐了,爱彬当年确实是我们几个当中酒量最高的一个,今天她却第一个喝高了,看上去今天我们三个人保持清醒的这个应该非我莫属了,我在洗手间用冷水冲脸,出来时走路已经很正常,非常的直线。

 

喝完第四瓶的时候,爱彬跟小吴两人估计意识有点模糊了,小吴愣是在众目睽睽下把爱彬抱出去了。我怎么劝都不行,我都27岁大姑娘了,爱彬还大我一岁,要不是爱彬喝高了估计打死她也不会让小吴把她这么抱出去。我脸红了,从这点上证明我还是一个纯朴的姑娘。

 

出门打了辆车,我跟爱彬先走了,对了忘了说了临出汉拿山我要了两塑料袋,从后来爱彬在车上吐了的事实证明我的这个举动无比英明,虽然深夜司机挺厌恶拉醉鬼但是不吐在她车上还是可以原谅下吧。上车的时候小吴把我推到副驾驶的位置,我回头看他东倒西歪地样子真是担心啊。

 

把爱彬安顿下来,算是安稳地睡下了,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我远方那个牵挂的人,于是拿起电话噼里啪啦地说了好多,我可真没喝多,特别清醒,不过第二天醒来我记起我好像是哭了,人家都说酒后吐真言,我想即时我没喝高,不过说得话还是真言吧。

 

第二天,从爱彬那听到一个惊人得消息,小吴他他他给了出租车司机三百块钱,他住得地方到汉拿山其实只要四十块。

 

唉!

2006/12/24

让你牵我的手

 

  握的是手,暖的是心。 

   “执子只手,与之偕老。”五千年前很久远的一种浪漫,却深深的打动了我们的心。 

   我和肖颜认识是在浪漫多情的秋天里,我一直钟情于秋天那灿灿的金色,一种夺目的色彩,代表着一种收获,宣告着一种成熟,更重要的是我出生在这个季节里,所以,宿命的我认定能够触动心弦的那个女孩应该出现在秋天里。 

  那是一个无聊闲散的秋日午后,长长的路面上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是一种悦耳的沙沙声,一阵风吹过,树上的叶子如翩翩彩蝶在空中舞动,纷纷扬扬的飘落,我沐浴在叶雨中,晃晃悠悠,不再想忙碌的工作,不再想莫名的躁动,任思绪飞扬。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小路的尽头,那是一家小小的超市,门口却传出了阵阵的萨克斯声,悠悠扬扬,我想小店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别致的人,起码他懂得生活。于是我踱进了那间小店。小店布置的轻轻爽爽,正如坐在收款台上的主人,一个英挺的男人,却笑意盈营。没有同性的排斥,很自然的我坐了下来,在他对面,与他聊起了天;哪首萨克斯曲最动人,那种工作最赚钱,那种香烟最有味道,那种女孩子最吸引人……于是那个无聊的午后变的生动起来。 

  也许是同龄的缘故,亦或是在工作生活的压力下心变得郁闷,总之,我与萧风—小店的主人一见如故。 

  说的正投机时,一个女孩子闯入了这间小小的超市,直奔萧风“萧风,拜托,再给我换一把刀,越钝越好,我又被你的刀荼毒了”说着伸出右手晃在萧风面前,五指,白皙修长,而中指上赫然绑着一块纱布,隐隐透出了红的血色。我惊奇的望着眼前这个叫嚣的女孩子,高高的,瘦瘦的,齐肩的长发随意的飘在耳后,一张素面朝天的脸,一双灵动的眼睛,一张小巧的嘴翘的老高,满眼的委屈,满脸的怒意。也许是我注视她的时间太长了,她转而盯住我“你是谁?萧风的朋友吗?”我愣住了,他在问我我是谁,可是她又是谁呢?在我愣神的时候,萧风开口了“颜妹,不许对哥的朋友不礼貌。”“颜妹?哦,原来是萧风的妹妹。”我内心在不住的思考,“他们是怎样的一对兄妹?一个如此之静,一个如此自己之动,却都有别样的风味。 

  “可是……”女孩又开口了“没有可是”萧风打断了她的可是。 

  “让她可是”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加入了口战。 

  “可是你的刀却从来对我都不礼貌,前些天,它刚刚把我的嘴巴划开了,今天又侵蚀了我的手。”仍是满脸的委屈,却伶牙俐齿。 

  “哎——萧风幽幽的叹了一口,”转向我“林飞,她是我的……”  

    “我是他的妹妹。萧颜,容颜的颜”女孩子又一次接过了林飞的话。 

    我不由的大笑起来,笑的很狂放,很恣意,然后,萧风也笑了起来。 

     萧颜在我们的笑声中羞红了脸,我发现那时的萧颜很娇美。 

  就这样我认识了萧风,萧颜,在那个秋日的午后。以后的我我常去萧风的小店坐坐,偶尔也见到那个从不曾叫萧风哥哥的萧颜。萧颜比我和萧风小十岁,读的是英文系, 

  她被班上的同学称为a snow-white lotus flower on the iceberg (一朵冰山上的雪莲可望而不可即。每次见萧颜身边总是围着不同的男孩子都是一份必恭必敬的样子,目光永远追随着萧颜,而萧颜的目光却是游移的,偶尔轻轻看我一眼却飞快的移走。我向萧风慨叹“我们的内心都太苍老了,跟不上时代的节奏,如今的年轻人都在转着圈的谈恋爱。” 

  萧风却一脸严肃的告诉我:“林飞,别看萧颜一副毫不在乎,四处留情的样子,其实内心是一个很专一的女孩子。”“专一吗?”我内心悄悄的问自己“现在还用专一来形容爱情吗?”萧风不信的样子,也沉默了。他知道,在生意场上打滚的我见多了那些为钱而生的女孩子我怎能轻言“专一”这个久远的词汇。可是当我周旋与那些为钱而生的女孩子之间时,却常常想起那个中指绑着纱布的女孩。 

  日子在不经意间溜走,我与萧风萧颜认识已经有一年多了。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我走进了萧风的小店,却发现坐在收款台上的是一袭白衣的萧颜。她显然也吃惊与我的猝然来访,不知所措的站起来“找萧风吗?他上货去了,要很晚才回来” 

  “找你,不行吗?”我反问。 

  显然,她吃惊与我的回答,目瞪口呆的站在那,一秒钟的停顿,然后猛然大笑起来,笑的眼角都有了泪花,我也笑了。 

  我坐在萧颜对面,她沏了两杯茶,我们就那样静静的坐着,被浓浓的茶香包围着。 

  “知道吗?林飞,你让我紧张,在你面前,我无法潇洒。”萧颜一反她往日的喧闹,幽幽的说着。 

  “哦,是吗?可是我也同样的紧张,同样的不能潇洒。”我注视着萧颜的眼,一字一句的回答她。 

  她沉默。我也沉默。许久,许久,我轻轻拖起萧颜的脸,碰触到的却是满脸的泪水。我饶过桌子,轻轻柔柔的拥住了她,吻去了她脸上的泪水。意味深长的。萧颜的脸红了,正如初见时的娇美。 

  我爱上了萧颜,不知道是从那个飘雨的黄昏还是那个飘叶的午后。之后,我们象每对恋人那样,渴望见面,渴望相守,每分没秒都强烈的牵挂思念着彼此。可是,我忙,忙工作,她忙,忙学习。忙碌中相见是那么的珍贵,那么的不易。相拥走过那条长长的小路,我在萧颜耳边轻轻的说着“小路为我做媒,落叶为我作证,我爱萧颜。” 

  萧颜只是紧紧的依偎在我的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分别的时候,我总想牵起她的手,而她却总是巧妙的躲开,我追问为什么,她眉头深锁一副思考的样子,却不回答我,我也不再问,因为我知道萧颜亦爱我,只是不肯说。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事业越做越大,空闲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我与萧颜一如顾往的想念,见面,分别,再想念。 

  终于,我以优异的业绩获得了老板的赏识,一张派往美国分公司的签证摆在了我与萧颜面前,我什么也没说,萧颜亦沉默。 

  离别的那天,与上司同事寒暄后,我独自面队萧颜。她站在我面前,定定的看向我,然后轻轻盈盈的走向我伸出了那双从不曾让我牵手,放在我的掌心,我握住了它们,紧紧的,牢牢的,按在胸口,用脸轻轻的摩挲着,我看见了萧颜流满泪水的脸。 

  我上了飞机,飞到了大洋的另一端,归期不定。 

  后来,我收到了萧颜的传真“一直不让你牵我的手,总是认为,吻你的人不一定会长长久久,而与你牵手的人,却会相守一生。因为,握的是手,暖的是心。 

    所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萧颜 

2006/12/23

缘分如此

故事

身边正在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故事,深刻的,浅淡的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记录下面的故事,是因为要告诉无论现在是爱着或者分开的朋友们,无论是怎样的结果,在爱情的兜转里,没有对与错,时间可以让人变得平和与宽容,所以无论是失而复得还是曾经故人或者眼前人,我们所做的是加倍珍惜,至于结果不重要了。

 

A “从来不用记起,因为从未曾忘记”

风与景是高中校友,同界不同班。在高中三年的时间里,两个人竟然从未曾谋过面,不是两个人是平常的人,风是那个班的体委,高大俊朗的外形,总是淡蓝色的牛仔,白色的衬衣,篮球场上总会有他的身影,而操场边上总会适时的响起女孩的尖叫;景是班上的班长,留着长到腰际的长发,消瘦,总是喜欢坐在校园操场边上的小河边静静的看书,写着一手的好字,她的文字常常出现在校报上。这样一动一静的两个人在高中忙碌,紧张有续的生活中擦肩而过。

高中毕业后,两个人一个去了北方,一个去了南方。四年的时光,两个人未曾有过交集。

 

B “爱情是一种遇见”

爱情是一种遇见。

当景与风分开两年的某个夜晚,在一部电视剧里看到这样的一个对白,剧中的那个叫做展颜的女孩爱上了大自己20岁的收养人季冬阳,这场爱情就起始于展颜八岁的那年与季冬阳的遇见。因为世俗的限制,这场爱情注定是一段苦恋。风记得季冬阳对展颜说的那句话:爱情是一种遇见。但是要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如果不是如此,注定这感情不圆满。风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光洁的额头皱了起来,这句看似很有些道理的话适用到自己身上怎么就没了章法。

    风遇见景的那年,两个人都是一个人,拼命的在这座被唤作首都的城市里打拼,都是孤单的渴望着有一个人相守,更何况两个人来自同样的地方,在这个鱼目混杂的城市难得遇见说着乡音的同伴。时间是对的吧,地点也没有错吧,人有问题吗?可是一年半的相处,明年是欢乐无数啊,怎么着就劳燕分飞各奔了西东了呢。

    初遇的那天,天空晴朗,大多白云,北京上空难得的这么纯净。风被景的同班同学带到自己的住处,眼神交错的那刻谈不上电光流转,只是没有那种陌生人之间的局促。景下楼买菜不到五分钟就跑上来咚咚敲门,原因是丢了钱包和钥匙。临来之前风被同学打了预防针,说景是一个非常马虎的人,常常丢东西,只是风没有想到景的马虎到了如此程度,心里突然生了小小爱怜,这个女孩子是需要人保护的。

    后来,风常常随同学来景这蹭饭,再后来风一个人来了。

    两个都是安静的人,相处的时光没什么特别。往往是周六的早上风发过来短信询问景是否在家得到景肯定的答案后坐了公车过来。京城很大,对角线的距离两个小时的车程风每个周末都会跑过来,风雨无阻。来了景安静的做饭,两个人一起吃,然后风在景看上去单薄的单人床上休息,景坐在地上看电视,声音被调到很小。有一个细节是风与景好了之后景告诉风的:当时为了不打扰风的午休,景把电视调成静音,可是看得韩剧老片子,没有字幕,对口型都是难的,讲这个的时候风把景紧紧地拥在怀里,温暖着这个温良的女子。

    暧昧,应该是暧昧吧,这样的状态持续到五一长假,风回家了。风是单亲家庭,父亲早逝,与母亲也算是相依为命,放假必定是要回去的,而景却要留下来加班。七天的长假,风在家发过来的短信已经有了暧昧的气息。长假的最后一天景休息,风回来,去了车站接风,就是那天吧,两个人待在屋子里,空气中突然有了一种紧张的气息,风景的眼神偶尔相遇又慌忙躲开,情素也是自此由生吧。第二天,风冒着风险请假拉了景去逛街,为景购置了生平第一件昂贵的皮包,回程的公车上,站着的景随公车的颠簸摇晃着单薄的身子,于是风的手自然的搭在了景的腰间,摇晃的景有了依靠站的笔直,身体接触的那一刻,景与风同时感到有电流从身体淌过,其实,之前风已经有过两次恋爱经历,而景也与八年的男友分开了。都不是青涩少年,可是这次遇见还是有了火花,尽管火花的点燃迟了些。

    风反锁上景租住的房们时,把景按到了门上,接下来两个人的唇紧紧贴在一起,身体纠缠着,都是彼此的第一次,小心的好奇的却又是紧张地开解着彼此的身体,那时侯天地都是玫瑰的色彩,彼时景认为拥抱是永生永世的。

 

C “”

    七月,景出差在距离北京三个小时车程的城市,一待就是两个月,这对正在热恋的一对人来说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情,于是风如往常看望景的频率去这个城市,在异城的宾馆里,两个人的身体滚烫着缠绕,生命是那么的美好与蓬勃。爱情就是有这般的功效,忘记周遭,眼睛里只有彼此,恨不得时刻把对方嵌入自己的身体。

    距离不见得是意见坏事,正使这样的距离让风与景的爱情如火如荼;当初的三年高中生活,风与景触手可即,却对面相见不相识,而现在隔着那么远却深深惦记彼此。

    快乐的时光总是匆匆的。转眼已经是十二月。北京的冬天大雪飞扬,两个人的身体需要靠得更近才可以取暖,而这种取暖的方式是最原始的却也是最温暖的。风来看望景的时间已经不仅仅只在周末,他对景说,每天都想过来。景的小小房间俨然已经是两个人的家,温暖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