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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07 娘家来人看望
那天中午接到一个电话,那个爱彬妞男人的电话,被我叫做小吴姐夫,他代表爱彬来看我,我恨他,因为跟跟我们家爱彬小妞领了证就搞大了她的肚子,要不,这次来看我的绝对不是他而是爱彬这个妞。
想想我来成都这个城市已经有5个月的时间,时间那么快,总是支流一声的还没等我缓过神儿来就过去了,中途我无数次想念过我们伟大的首都北京,那个我生活了5年的城市,那个我走出大学校门,走出青葱岁月就一直停留的城市,那个城市有过一段恋爱,有过一场欺骗,更多的留恋是我的那3个好姐妹都在那里,无偶年我们离得多远多近,多忙都会惦念对方的4个妞。
那些聚会,那场大雪,那场夏日暴雨后,爱彬妞淌着如瀑布般的流水走到我家的痕迹,那个门前楼下的石榴树,那个从初中就一起玩得书宁丫头,她总是骂我傻。那些北京的日子如电影的胶片不时地在脑子里回放,这些日子因为小吴姐夫的探望再一次在我的记忆里浓墨重彩起来。
接到电话,就一直等待,那是一种守候家人的迫切,他带给我北京的气息。
在香槟广场前,我远远跑过去,幻影成爱彬那个丫头,我看到小吴姐夫举起DV远远地朝我拍摄着,那时爱彬特意的嘱托,让他拍我回去,看看我现在的样子。
我打电话给我的他,让他一起来迎接我的娘家人,晾晒我的幸福,在小吴姐夫的 DV镜头前,他搂着我的肩,我的眉眼流露吹幸福的味道,爱彬看到现在的我应该很欣慰,是否能够原谅我当初的选择,一个人舍掉北京的工作,姐妹,那种安稳的心情。
我们带小吴姐夫去了龙抄手,吃到了20种小吃,我之前都没有吃过,我们3个坐在一起,很幸福的一家人的感觉,中途两个男人交谈,我如一个贤妻良母般安静地坐在旁边。之后带了小吴姐夫去了锦里,那个被我认为是北京后海的地方,在那里我找到熟悉的灯红酒绿的熟悉感,却有着成都独特的风味。
给爱彬买了一个熊猫,怀里抱着一个小熊猫,我想爱彬那个丫头要当妈了,我觉得很不能接受,觉得自己的疼爱会被那个小家伙剥夺很多,我非常嫉妒那个孩子爱彬肚子了的小家伙。 11/21/2007 角色其实,我很少生病,尤其是感冒。
这几天因为感冒,头一直昏沉沉的,现在连自己在写什么都不知道,照理,这种情形下是不应该在这胡说八道的,可是,今天还是有强烈的要叙说的欲望。 我是一个相对安静的人,很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待着。 今天,想说的话题是角色。
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在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尤其是在职场中。办公室又离开了两个同事 ,一个是自己辞职的,一个是被辞退的。对于这件事情我并没有资格发表任何的评论。优胜略汰,适者生存。这是动物界的生存法则。回归到我本身对职场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就是今天我想说的话。
昨天,他问我为什么自己总是不觉得快乐/我觉得是角色的问题,没有直面正视自己的角色。我们大多处于职场的人都是处在执行者的位置上,那么我们本分地做好自己的事情,拿的应得的报酬这就够了,可是我们往往忽略到这个执行者的身份,希望得到的更多,得不到期望的就会不快乐。我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像一部电视剧运作来说,投资人是制片人,他具有决策权,而导演,演员包括一些化妆 服装的,因为投资者才有话语权,所以那些制片人才有浅规则,才可以睡演员。我们下面的执行者怎么可以挑演员睡呢。
也许我说的比较绝对了。虽然知道这个法则,但是两个同事离开了,还是觉得很伤感。我这个人还是比较念旧吧,更不喜欢带新人,也不喜欢认识新的同事,虽然以后也会一起合作,但是旧情还是比较好。
11/10/2007 恩与债,这不是哲学么所有的感情都是恩,也是债。
初初看到这句话,觉得有意思,带些小哲学的味道。
仔细回味,却觉得这是一种经历过后的自我总结。
它说得是对的。
小说里,电视剧情里那些纠葛的感情桥段都在印证着“我不是先到的么”这个简单推论是错误的。先到的并不是最合适的,当然也是最爱的。
爱情是一种玄幻学,这是我自己总结出的一个道理。纵使,现在的爱情没有了最初年代的那种所谓诺言,那些唐风宋韵中的“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已经在现代绝迹了,那个时代的爱情就是烟花般的绚烂,星辰般的恒久。一诺天成,如果不能实现,那会遭到报应,这不是玄学是什么。
现在呢 ,爱情的玄学,变得简单明了,“你喜欢我否?”“喜欢”OK ,皆大欢喜。“不喜欢”也OK,爱情的那种唯一性与永久性被人类越来越强烈的欲望给冲毁了。
我在这大谈爱情似乎有点扯得嫌疑,其实,爱情的玄学在我们生存的这个时代已经不是生活的重心。以前的女人生活的全部就是自己的夫君,没有更多的自我空间,所以感情的依托体自然而然也唯一,十五往往因为其唯一性,才有他的久远性。现代,女性的自主空间越来越开阔,自我意思也越来越强烈,再加上男性对于身体尺度千古不变的开放,男女之间的感情似乎变得动荡不安。
这没有对于错,只是,人们在开放的同时仍然渴求着爱情的唯一与长久,这跟想当婊子又立牌坊的观点很相似。当然,这个社会,有如此想法的方面很多。
我是不是又愤青了?
如果,能够选择,我情愿自己生于古代,三从四德。
我说得是真的。 11/8/2007 青花瓷不明白,那个吐字不清的 周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歌迷喜欢,在工作中也做过他的一次大篇幅的报道,为了做出选题大纲,看了他的自传。那些饶舌的发音让我对这个绯闻不断,长得不见的有多少姿色的周董很不感冒。所以,每每办公室那些小MM惊呼周董又出了新专辑,歌有多少听得时候,我都是一副不屑一顾的嘴脸。
周董的歌,我能听得只能是那几首《东风破》《发如雪》、《菊花台》,后来,我发现这些歌的词都有勒斯宋词的风格,而且,周董唱出来绝对的口齿清楚。与其说喜欢歌,不如说更喜欢歌词。
最近,又有惊喜,就是青花瓷。
在我看来,青花瓷的歌词更比其他专辑中类似风格的更有味道。歌词整体贯穿的是一个“等”字,用了各种的明喻或者暗喻来表达一个等的状态。
青花瓷
作词:方文山 作曲:周杰伦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 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 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 你的美一缕飘散 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天青色等烟雨 而我在等你 炊烟袅袅升起 隔江千万里 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 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 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 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于碗底 临摹宋体落款时却惦记着你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 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 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在泼墨山水画里 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 如果不听歌,单看词似乎就是幅幅中国山水画。 我一边听着青花瓷,一边写这些文字。随着周董一字一字地吐出,画面就在脑海里出现了。 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周董的歌。 青花瓷,我很喜欢,你也听听吧。
11/7/2007 再提做猪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我及其渴望做一头猪,不用每天被闹钟吵醒,懒洋洋地躺在自家的圈里舒舒服服地晒太阳,按时定量的被喂食。
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人为地生活着,觉得做人也不错,有更多的情感支配,终日渴望的不仅仅是一日三餐。
情感丰盈,懂得花开,亦觉得生活无比斑驳因为这样的光彩。
最近,又有了做猪的想法。
可能是冬天的缘故,天气并不是很冷,不过总是阴沉沉的,我讨厌这样的天气,但是同事告诉我,直到春天来临之前,成都的天都是会这样一幅嘴脸。
这样的天气太适合躺在床上抱着被子睡了。
可是,做猪不能看碟 ,最近买了几张新碟,那个卖跌的地方相当隐秘,同时第一次带我过去的时候,我感觉如同《色戒》里地下党接头一样,房子隐藏在一栋楼的2层,一扇白色的门,需要敲门被主家通过猫眼确认了才可以进入,不过那家碟店的碟很全,而且质地良好,在笔记本的光驱里放出来效果很好。
前天晚上看得那张碟叫《蓝丝绒》,一部很意识流的影片,主要的内容涉及暴力、性、当然还有正义。同事推荐的时候是按照悬疑推理片推荐给我的,那时候,我想买港剧《见证实录》,讲述法医断案的故事,当时,看这部剧的时候,年纪尚小,不过对于剧中故事的推理很喜欢,我觉得是一部现代版的《洗冤录》。
正步骗子看下来,并没有特别引人入胜的情节,节奏很缓慢,看完之后,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开篇语结尾都用得一个空镜头,白色的栅栏,湛蓝的天,红色的郁金香花,干净的画面,并不像影片的风格。骗子中唯一堪称略带恐怖的就是那只被人割掉仍在草丛里的残耳。
最后,看完,竟然很困。
所以,我现在很想做一头猪,因为碟都不好看了。 11/3/2007 成都 难得的艳阳天昨天
2007年 11月2号 成都 难得的艳阳天
在22层的办公室,透过保洁工刚刚冲刷得大玻璃窗,竟能看到远处山的轮廓。阳光温暖的洒在办公桌上,整个成都似乎都变得通透起来。
想必北方此时应该是天光高云淡吧。
因为难得的出太阳,昨天自己的整个状态都是雀跃的,心早就飞出了办公室,一心想着早点回家或者能够在这样的好天气里出发。
下班回家已经将近10点,屋子里很暖和,没有平常的阴冷,我把该洗得不该洗得统统扔进了洗衣机,今天出太阳了嘛。床单被罩也在其列。换上了一套绿色的创伤系列,这是适合夏天的颜色,可是被我用在了冬天,很怀念北京的那套红色系的床单床罩,上面有大朵的玫瑰花,在冬天有暖气的房间里更显得温暖。因为工作的忙碌,很少有时间去打点自己的小空间,生活也就慢慢地只剩下了工作。
他不止一次地问过我,“是在北京好还是成都好”这个时候,我总是很难做出回答。
成都的生活方式是很悠闲的,起码我不用像在北京一样很早就起床挣扎在地铁的转换之间,起码能够走路上班是很幸福的,且锻炼身体。
不过,孤单也是常有的,朋友在这边的稀缺让我这个生性很喜欢出门走走的家伙慢慢地丧失了这个本能,只是把自己的圈子越画越窄,最终只剩下了自己,当然也有他。
我很少在自己的空间了谈到感情的问题,总觉得这是很私人话的,即使,这个空间只是我的自留地,很少有人光顾,有人也是最亲近的姐妹。
他,是一个对朋友很好的人,如果把各样在他心里排名,我想相机拍片应该是第一位,朋友是第二位,起码现在的状态是,第三位应该是家人吧,我的位置还不好说。
一个很想要自由的人,可以跟朋友很好地相处。
那么晚洗完了衣服,洗完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看了会书,就有困意,慢慢地进去了睡眠佳境,期望着第二天打开窗的时候依然是大把的阳光迎接我。
今天早上九点,闹钟准时地响,我起床拉开窗帘,看到外面依旧是阴霾一片,可惜了我昨晚洗衣的心情,看来昨天是成都的老天爷心情超级好,才展露欢颜。那个电子牌的天气预报不准的离谱,以后再也不相信他了。
希望我的衣服能在一星期内晾干。 11/1/2007 日子淡了,加点醋碟不看了,
书不读了, 花边杂志没兴趣了, 衣柜的衣服懒得搭理了, 出门超不过家门口一公里了, 相机飞走了 以前的城市图片日记的浪漫没了, 日子被我过宁把,变淡了。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的日子加点醋。 都说成都是个休闲的城市,虽然城市标语“成都是一座来了不想走的城市”遭到那些投资商正房的炮轰改成了“成都是一座来了还想来的城市”。
来成都的原因除了本身的感情因素外,最主要是看中了“巴适”这个词。北京的忙碌节奏让我整天都一副找的到北但是不知道路在哪得感觉,所以,当成都杂志向我约稿的编辑在MSN上跟我聊天 ,在酷暑难耐的夏天说她要去避暑半个月,搞得每天挣扎在地铁,住地,公司三点一线之间的我好生羡慕了得,避暑,这不是古代皇帝的待遇么? 所以,成都,我毫不犹豫地来了,
然后, 我变得更忙了,感觉不仅找不到往北的路,这北也找不到了。 所以,我慎重决定,我要改变。 做个大致的规划:
每天在睡前都要看一下书,什么书都可以,在北京,我不是每天晚上都沉溺于盗墓系列么? 图片日记要重新拾起来,虽然给同事拍得照片让他们瓷牙咧嘴的,可是人在那摆着,我能拍出啥模样出来,再说我也没PS,绝对原创。 所以还是坚持拍照片的一贯原则:不求精采,但求原创。 一个月内必须出远门一次,带着相机,带着干粮四处走走,再不走,估计我写出的东西连自己都不愿意代见了。 重拾针线活,以前自己做衣服,床单被罩的小情趣哪去了 ,这么优良的传统怎么就丢弃了,计划织披肩一件,运作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是真正的寒冬了,穿戴自己织的披肩应该别有风情吧 。 就这样?
就这样! 原来,日子就这么简单,偶尔加点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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